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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南政法大学桶装饮用水竞争性磋商项目补遗公告

一、将十一、评分1报价项下饮用桶装水销售单价“以投标人中的最高报价为基准价格,满分22分。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:报价得分=(投标报价/投标基准价)X22”勘误为:

“以投标人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格,满分22分。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:报价得分=(投标基准价/投标报价)X22”。

二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,由原定“2023年3月16日上午9:00-9:30”调整为“2023年3月22日上午9:00-9:30”,地点不变。

三、磋商时间,由原定“2023年3月16日10:00”调整为“2023年3月22日上午10:00”。

四、进校信息报送时间,由原定“2023年3月15日17:00前”,调整为“2023年3月21日17:00前”。